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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助理選送專區
教育部選送助理
已結案
教育部109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09010A號通告
2020-02-11 03:49:18

單位:教育部
地點: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
任教國家 | 美國 喬治亞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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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單位 | 北喬治亞大學 |
負責人名銜 | Ms. Chi-Hsuan Catterson |
擬聘教師數 | 3 名 |
聘期起訖 | 109-08-10至110-05-07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,逾期註銷獲聘資格。 |
教學人員資格 |
1、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(請附證明影本),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(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): 2、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: 3、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: |
待遇 | 0美元 |
其他待遇 |
1. 聘期內生活補助費計4,500美元,分別於109年8月底及110年 1月底給付,每次給付2,250美元(本項費用尚待美國「中文領航計畫」總部正式核准)。 2. 提供住宿,住宿地點由學校安排。 3. 住宿地點若安排於學生宿舍,則必須購買學校餐廳之"meal plan",助教須自行負擔該項費用,該 meal plan一學期費用約為2,000美元。 4. 若住宿地點安排於校外公寓或其他類型住處,可選擇自行料理三餐。 |
教育部補助項目 | 1.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600美元,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。 2.初次應聘時,補助臺灣至美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(實報實銷,補助款上限1,530美元)。 |
工作內容 (教學及行政) |
1. 協助課堂教學,個別或小組輔導,設計教材,與UNG教學團隊一起設計和執行文化活動。 2. 每週工作時數(上課+輔導+設計教材+其他)不超過30小時。 |
教學期間注意事項 | |
授課對象 | 大學生,大部分為中文領航計畫學生 |
申請須知 |
1. 申請者應繳交資料如下: (1) 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證書; (2) 大學及研究所英文成績單; (3) 個人陳述(中文,不超過一千字,請著重於陳述個人對華語教學的觀點、經驗、期望等); (4) 英文能力證明(英文版); (5) 所屬學校系辦推薦及同意公函(可合為一函,中文即可) ,公函正本受文單位為「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」,副本受文單位為「教育部」。 2. 請於臺灣時間109年5月1日下午5:00前,檢具上述文件,由學校公函推薦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,並副知教育部。 3. 本案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(網址: https://ogme.edu.tw/Sc)登錄註冊並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未註冊者不予錄取。 |
收件截止日 | 民國 109 年 05 月 01 日 17:00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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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| 1、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 聯絡人:林逸簡任秘書 2、校方聯絡人:鄒琪萱 Ms. Chi-Hsuan Catterson |